「北京新光天地」爆 發經營權糾紛,新光少東吳昕達等數人遭到扣留,台幹全被解職,事件被我方媒體報導後的第二天,有一位記者問我對此案件之看法。我的回答是「安了,只要台灣 在,北京不會對台商趕盡殺絕,一定沒事」,那位記者大概是不同意我的看法,所以未見於報章。但事情的演變卻正如筆者所言,國台辦也出來說:「一場誤會,一 切沒事了」。有人說是為了奧運,有人則說是因為媒體爆了料,但這些都不是關鍵,關鍵是「台灣這一國家還在」。
大家應都知道「焚書坑儒」的一 段歷史。「焚書坑儒」怎麼會發生?答案是:「因為中國統一了」。統一前,孔、孟、老、莊如百花齊放,他們在國王前大談民為貴之民主理念,當時的中國走在世 界文明之先端。統一後,情況就一百八十度不同了,秦王肆無忌憚地焚書坑儒,讀書人只能乖乖被活埋。沒統一之前,秦王是不敢做的,因為做也沒有用,這些學者 可以逃到別的國王處,書也在別國印就好。同理,此次新光天地因台灣還在,吳昕達可以跑回台灣,也可以討回經營權,如果台灣已統一在中國之下,吳氏就只好乖 乖在北京的牢房過著漫長的日子。
「以經促統、以商逼政」是中國併台的最高經濟策略。依理「新光天地」或「千興案件」是不應發生的,即使 「養、套、殺」是中國對台商的三部曲,但台灣還未被併吞前,大規模的、全面性的「殺」明顯不是時候。那麼為什麼「台商被坑」的事情時而會發生?老實說,這 應是「擦槍走火」而已,這些加害於台商的中國人及中國合夥人不是不知「北京對台統戰」的基本國策,但因人民幣的誘惑實在太大,大到連中國官員也會忘掉中國 的統戰目標。若此時吃虧的台商不吭聲,這些人就順利得手,若成為新聞,中國的台辦就會出面擺平紛爭,台商可減少一些損失,此種情形在中、小型台商之間更是 屢見不鮮。
本文要提醒國人的是,如上述新光天地等大案也好,經常發生的小型台商被坑案件也好,這些還是小事一樁,真正的浩劫應是在後頭。即 台灣這一個國家被「親中政黨」、「傾中媒介」、「貪圖台商」所誤而消滅之後,亦即當台灣很不幸被融納成中國一省之後,繼之而來的中國工商人、台商合夥人及 中國勞工對「台商的大清算」才是真正的問題。請不要以為「有關係就沒有關係」,「有關係」的才是「最有關係」,關係到對勞工的剝削,關係到當時政府所用的 紅地毯費用,這些都得在人民的大審判下全部吐出來,此時逃到台灣已沒用了,因台灣的特首也不敢袒護。你說不會嗎?「新光天地」已告訴你這一潛在的危機。
「人 無遠慮,必有後患」,皮之不存,毛將焉附,台灣這一國家必須健在。但若要台灣這一國家健在,就應投資台灣,不要再吵著要政府放寬投資中國四十%限制,也不 要在國家主權未確立的條件下吵著要直航、銀行登陸。請了解,四十%投資中國上限規定不但是在保護廠商使其免於風險過度集中,危及生命與經營,也是在保護台 灣的經濟免於成為中國之邊陲。我國已是世界上投資中國最多的國家,請不要貪圖,「人為財死,鳥為食亡」,只要適度利用中國崛起之機會就好,這是最為安全, 也是最能獲利的竅門。(作者為前國策顧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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